2021-2022长春正式供热时间?
长春市2021年-2022年供热时间,2021年10月15日到2021年4月6日,供暖时间一共174天。
供暖温度的标准为,室温,集中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6至20℃,分散式采暖居室中央1.5米处气温的适合范围为13至17℃,任何地区的冬季室内温度均不得低于13℃。各个地区的供暖温度标准都不一致,具体要参照当地的供暖规定。
23年长春哪天开始供热?
2023-2024年长春供暖时间确定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若气温出现异常低温,供暖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各供暖公司也发布了相关通知,提醒用户注意缴费、注水等事项。用户需注意检查家中供暖设施是否完好,停供的空房子常回家看看,不得擅自改动供暖设施等。同时,逾期缴费将产生违约金,请用户务必按时缴费。
按照长公联字【2013】8号文件、长府发【2015】21号文件、长府发【2016】267号文件要求:
居民住宅单价27元/平方米(建筑面积)、非居民单价31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层高超过三米的,每超高0.3米,热价加收5%,层高达到6米(含6米)最高加价50%。层高超过6米的特殊用户,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耗热情况协商议价。
长春2023年供热时间?
长春的供暖时间从2022年11月20日至2023年4月20日,整个一个供暖期,长春的冬季非常的漫长,长达半年之久,也可以根据天气的变化,适当的增加或者减少采暖时间的安排,所以说在供暖前应该适当的检查供暖情况的好坏,看是否有跑漏的现象,发现有此情况,应立即维修,排除隐患,使供暖能够顺利的度过整个采暖期,群众家里的温度必须要达到18度以上,否则可以按达不到标的天数要求退费
长春市今年停暖时间?
2024年4月6号,供暖时间2023年10月20日0时—2024年4月6日24时
吉林省大部分地区的供暖时间都是从当年的10月20日开始,到次年的4月10日结束。在供暖期间,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室内温度进行适当的调整,以确保居民能够在温暖舒适的环境中度过冬季。
1、长春市
供暖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6日
按照《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2022年10月20日至2023年4月6日。
2、吉林市
2024长春几月份停止供热?
根据《长春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2023-2024年长春市冬季供热工作于2024年4月6日24时正式结束。所以,2024年长春停止供热的时间是4月6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可能会根据当年的天气情况等因素有所调整,建议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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