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打报告要多少钱?要注意什么?
2020宅基地建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宅基地下放乡镇政府审批:
宅基地下放乡镇政府审批:下放宅基地审批权,可由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落实“三到场”要求: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
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历史上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而非一律收回。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2020宅基地建房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在2020年,宅基地建房审批是必须的,村民提出建房申请,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村、镇建环办对用地及建房地点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村、镇建环办现场勘查、定点,并对建房户基本情况、现有房屋状况进行核查,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由村、镇建环办发放规划,用地审批表格。经社、村同意(签字、盖章),由建环办工作人员审核、填表签初审意见。由国土所工作人员填好表格,交国土所领导签注意见。镇人民政府的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到党政办公室盖章,由建环办核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核批准,填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农村盖房村上同意了,但是还需要打报告给其他有关部门审批,以下是农村宅基地的申请报批程序(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一) 申请
由本人向村里提出申请,村里将你申请宅基地建房的地点、用地面积、拟用地类等内容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公布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报经镇(街)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审查。
(二) 审查审核
镇(街)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受理申请后,要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再报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法律规定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审核完毕,然后并报县、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审批。在城镇规划区外,使用非耕地的,镇(街)国土房管所可先行发放许可证,再报县区国土局完善手续。
(三) 审批
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颁发《农村建设用地审批许可证》。
(四) 宅基地经县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依法批准后,由镇(街)国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将审批结果在当地公示并到实地丈量、放线。
(五) 农村村民住宅建成后,镇(街)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所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位置使用土地,办地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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